• 股票杠杆可以几倍 徐翔遭投资者起诉案二审落定,本人及家族仍持股多家上市公司

  • 发布日期:2025-01-13 22:56    点击次数:168

    股票杠杆可以几倍 徐翔遭投资者起诉案二审落定,本人及家族仍持股多家上市公司

    公司取得批复文件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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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该案原告之一代理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公开披露,投资者诉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等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出现进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投资者索赔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投资者二审胜诉。

    判决书显示,上诉人徐长江、文峰股份因与被上诉人刘某、周某、张某、王某及原审被告徐翔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30日作出的(2021)苏01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10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1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遭投资者起诉,文峰股份、徐长江不服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2014年10月至12月,徐翔得知时任文峰股份董事长徐长江欲减持其持有的文峰股份股票,双方经多次合谋后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部分文峰股份股票,徐长江转让部分股票后控制文峰股份尽快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等利好信息,徐长江则通过二级市场连续买卖操作,控制文峰股份股价和交易量,以达到共同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目的。

    此后,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文峰公司股票,徐翔则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接盘后在二级市场全部抛售。

    本案四位投资者,在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期间交易文峰股份股票并遭受损失,从而要求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9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翔、徐长江分别向4名投资者刘某、周某、张某、王某赔偿损失5.38万元、85.97万元、18.28万元、0.63万元,合计金额达110.26万元。

    随后,文峰股份公告,公司因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文峰股份请求,法院撤销南京中院此前作出的“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翔、徐长江追偿”的判决内容,并改判驳回被4名自然人要求文峰股份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徐长江也提出上诉,要求江苏高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徐长江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徐长江认为,自己不存在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所谓徐长江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实际是履行文峰集团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

    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二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对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江苏高院予以确认。

    江苏高院认为,徐长江上诉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其存在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错误的意见不成立。文峰股份为徐翔、徐长江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提供帮助,应连带承担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徐长江、文峰股份关于案涉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与投资者主张损失不具有因果关系、原审认定投资者损失错误的上诉意见不能成立。

    综上,徐长江与文峰股份认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便其应承担责任、原审判决依据《损失测算意见书》认定投资者损失数额错误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江苏高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查明该案基本事实清楚,但判决文峰股份实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徐翔、徐长江追偿不当,江苏高院予以纠正。

    最终,江苏高院判决如下:

    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和案件诉讼费用负担内容;

    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徐翔、徐长江追偿”为“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徐翔及家人所持多家公司股权近期被拍卖

    尽管2015年就已被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被判刑入狱,“徐翔案”的余波至今仍时有曝出。而从最新消息来看,徐翔及其家人仍是几家上市公司股东。

    2024年12月25日晚间,宁波中百、大恒科技、华丽家族发布了与徐翔案件相关的资产拍卖情况。

    宁波中百公告称,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青岛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登记所有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的3540.5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及登记所有人竺仁宝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的1888.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大恒科技公告称,青岛中院裁定将拍卖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素贞所持公司约1.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75%。

    华丽家族公告称,青岛中院将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泽熙所持有的公司9000万股股票,占其所持华丽家族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62%。

    值得注意的是,徐翔父亲徐柏良、母亲郑素贞分别为宁波中百和大恒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大恒科技亦公告称,若上述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拍卖,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除了上述三家上市公司外,据公开信息及媒体报道,徐翔家族至少还持有A股文峰股份、招商南油(旧名ST长油)股权。

    其中,据文峰股份2024年三季报,徐翔母亲郑素贞仍然持有文峰股份14.88%的股权,仍是其第二大股东。

    据天眼查APP,截至目前,徐翔关联企业有4家。其中,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素贞为法定代表人,徐柏良为执行董事,应莹任监事。徐翔、徐柏良、郑素贞分别出资40%、55.2%和4.8%。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股票杠杆可以几倍